概念: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律条文: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贵州麻林湾煤厂、山西天龙煤矿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
2001年4月27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两起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的审判结果,贵州麻林湾煤厂“9.1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山西天龙煤矿“12.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的8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贵州省清镇市暗流乡麻林湾煤厂负责人刘云使用他人采矿证进行非法开采。他和厂瓦斯检验员袁光荣、生产安全员徐益富,在煤矿安全局指出存在通风设备失灵等严重安全隐患、要求其停产整顿的情况下,仍组织工人冒险作业,致使麻林湾煤厂去年9月13日凌晨发生瓦斯爆炸,造成井下21名工人死亡、1名工人受伤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清镇市暗流乡企管站站长徐长文、生产安全员管理员李昌友,对麻林湾煤厂在停产整改期间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听之任之,票据管理员刘祥林仍向该厂发放“五统一” 票据,客观上促使了刘云等人顶风违章生产。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后认为,刘云、袁光荣、徐益富3人非法开采,违章经营,并组织工人冒险作业,对矿井瓦斯爆炸的严重后果负有直接责任,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徐长文、李昌友、刘祥林3人作为负责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的国家工作人员,明知麻林湾煤厂违法经营和冒险作业却不履行监管职责,已构成了玩忽职守罪。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刘云有期徒刑五年,判处袁光荣、徐益富各有期徒刑三年;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徐长文有期徒刑三年,判处李昌友有期徒刑二年,判处刘祥林拘役六个月。一审宣判后,徐长文、李昌友提出上诉。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今天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山西省河津市天龙煤矿矿长薛怀荣、副矿长李耀龙,在当地煤矿安全局查出存在部分通风管理系统有缺欠等严重安全隐患、要求其停产整顿的情况下,仍决定组织工人边整改边生产,致使去年12月3日天龙煤矿瓦斯爆炸,造成井下46名工人死亡、21名工人受伤、2人下落不明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后认为,薛怀荣、李耀龙不仅对煤矿的安全管理严重失职,而且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的规定,组织工人冒险作业,对矿井瓦斯爆炸的严重后果负有直接责任,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法院今天作出一审宣判,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薛怀荣有期徒刑五年,判处李耀龙有期徒刑三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强调指出,近来,重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不仅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且给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惩处,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和规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