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中的专项法律服务
1、向矿山企业就事故预防问题依法提出建议和意见;
2、协助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3、事故发生后,向事故发生单位的相关人员提供紧急咨询服务;
4、协助事故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就事故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5、代表事故单位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程序、调查方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初步的调查结论提出意见和异议;
6、向事故调查组提出对事故进行听证的申请,代表事故单位参加听证;
7、就相关政府机构对事故单位和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代表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8、受事故单位的委托,同相关单位和个人就事故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谈判,起草赔偿协议,办理公证等手续;
9、就事故引起的刑事责任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进行辩护;
10、解决与事故处理有关的其它法律问题。